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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征询 | 关于征询“东盟与中日韩中小企业人工智能产业论坛”承办城市的函
2022-09-22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老挝万象出席第19次东盟与中日韩领导人会议期间发表讲话,表示:中方愿与各方探讨成立10+3中小企业服务联盟,帮助中小企业从区域一体化中获得更多实利。为落实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指示要求,并根据外交部的工作部署,由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起的东盟与中日韩(10+3)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已于2018年8月正式成立,并逐步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联盟在联合10+3国家行业组织、学术机构以及企业方面的优势,有效提升人工智能产业论坛的级别和质量,并结合10+3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使项目取得实效。

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向纵深发展,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的加速融合推动了产业形态和分布的深刻变革,智能化已经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向。装备制造、汽车、交通、安防、金融、教育、食品加工、医疗健康、家居、电商、物流、互联网等行业企业、研究院所、高校等纷纷加大对人工智能发展的部署。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在各个产业环节的深度融合,共享经济等新的商业模式又为人工智能带来了更广泛的应用前景。传统企业纷纷加快人工智能的应用发展,大型企业纷纷加速向人工智能产业渗透和布局,各行业产业价值链正在智能化的推动下加快重塑。人工智能已成为未来产业发展的方向,成为我国技术产业发展新的战略制高点。

基于以上背景,为顺应人工智能产业的高速发展,2022年联盟能力建设主题设计为“人工智能赋能中小企业”,将举办东盟与中日韩(10+3)中小企业人工智能产业论坛(以下简称“论坛”),交流相关政策,发布产业最新资讯及合作信息,为产业上下游企业提供咨询与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同期还将继续举办2022年国际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东盟及日韩分站赛(以下简称“分站赛”),旨在通过促进人工智能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展示、交流与合作,促进互联互通、产业合作,打造新的合作增长点,助力10+3中小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复苏。

现面向致力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单位征询“东盟与中日韩中小企业人工智能产业论坛暨2022年国际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东盟及日韩分站赛”承办城市。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内容和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东盟与中日韩中小企业人工智能产业论坛暨2022年国际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东盟及日韩分站赛

(二)活动内容

活动将邀请东盟国家、日本、韩国的中小企业政府主管部门、企业、商协会、服务机构代表、专家、学者和联盟成员机构代表参会,介绍各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展示创新项目和最佳实践,介绍各国如何通过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企业转型升级。

活动将以主题演讲、嘉宾讨论、企业展示、项目路演、企业考察等形式,在论坛上解读行业发展动向和诉求,在分站赛上对中小企业人工智能最佳案例进行展示,突出数字经济等领域前沿热点,并举办境内外企业线上贸易对接会。同时,根据议程情况及当时疫情形势,选择举办地发展较好的园区或代表企业进行考察,帮助参会代表深入了解举办地的产业特色及营商环境,推动与当地的合作。

(三)论坛主题

人工智能赋能中小企业

(四)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

                 举办地待定

承办单位:北京京展佳汇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东盟与中日韩中小企业服务联盟

(五)活动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

时间(拟定):2022年11月中旬,会期1天(可额外安排一天邀请线下参会代表考察举办地产业园区或代表企业)

地点:举办地,涉外四星级或以上酒店

参会人员:会议规模约150-200人(线上+线下,线下参会规模根据举办地防疫要求或其他相关需求而调整)。

二、预期成果

(一)在疫情影响尚未消退的大背景下,结合具体行业领域,有效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中小企业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二)在中国与东盟国家范围内,搭建与人工智能领域领军行业机构交流互通的桥梁;

(三)充分发挥10+3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的作用,通过人工智能产业论坛以及10+3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现项目精准对接,使项目取得务实成效;

(四)组织专家学者设计编写《中国与东盟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合作建议目录》,发布产品或技术合作需求,展现举办地产业分布、营商环境等方面特色优势;

(五)增进东盟和中日韩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成员间的联系,加强信息交流,加深了解;

(六)为推动东亚经济共同体建设服务;

(七)为我国树立合作共赢的良好外交形象做出贡献。

三、申报主体

各地市人民政府、各地工信局、经信委、各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

四、申报条件

(一) 申报单位对举办创新活动高度重视,提出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二) 拥有成熟的会场和配套设施。

(三) 交通便利,城市基础设施完善,具备举办国际性活动的基础条件。

 

筹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海伶

                 联系电话:13701099783

 

二〇二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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